【绍兴在线 有车生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23年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准确把握、正确理解其相关内涵,强化协作配合,探索推进醉驾类危险驾驶案件轻罪治理体系的现代化,3月20日下午,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会同市交通管理局、新华区交警大队开展同堂培训并就具体的执法司法标准进行三家会商。新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市交管法制大队、新华交警大队刑事侦查中队主要负责人及办案干警等十余人参加。
“共学”进行同堂培训。会上,与会人员以2023年12月28日开始实施的《意见》为切入点,就《意见》中立案标准、证据收集、从重从宽处理情节、适用缓刑条件、快速办理机制等相关内容进行学习。
“共议”开展三家会商。“逃避、阻碍检查,何种情形可以认定”“挪车、短距离接替驾驶如何认定”“紧急就医及紧急避险该如何界定”……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就《意见》的贯彻落实及相关案件实务办理问题开展交流,立足各自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及办案实践进行分析、讨论。最终围绕法条理解及定罪方面的几个问题达成合意。
“共识”形成会议纪要。为更好地惩治“醉驾”犯罪,统一执法司法标准,提高办案质效,本次会议内容形成《会议纪要》,以确保《意见》落实和新旧规则有序过度,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和减少危险驾驶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轻罪治理工作具有创新性、系统性,新华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效能,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坚持罪刑法定与罪责行相适应、惩治和预防相结合、治罪与治理并重,高质效办好每一起醉驾案件,推动轻罪治理体系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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